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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3.7.1 0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含蒸气和薄雾)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7.2 1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含蒸气和薄雾)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7.3 2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
来源:《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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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牛马Next ( 苏ICP备17047105号-6 )Published by Stonesp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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