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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涉氨,贮氨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要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进行HAZOP分析

咨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写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公司属于工贸企业,需要使用液氨制冷,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需要做HAZOP分析?

咨询时间: 2020-12-11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您提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主要是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提出的相关要求,核实您公司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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