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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执法方法和处罚方式

咨询:建议定期到生产单位监督执法时对查出的问题不处罚,只对查出问题不处理的进行处罚。因为生产单位为了应对检查不被处罚不是找关系就是遮掩,这样不能将问题及时发现,更不会被及时处置,这是导致重大事故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若发生事故,则导致 发生事故的问题没有被查出来的,处罚执法部门,若是问题发现了没有处理好又出现的,则处罚生产单位!这样生产单位就会随时欢迎执法部门来检查,而不是害怕、应付或者有怒不敢言!

咨询时间: 2021-03-11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我们将在今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过程中予以参考。

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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