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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

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三篇、第八章、第二节提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想请教一下,“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的认定和命名是否由贵部负责,如果不是,应该咨询哪个部委?有无相关政策意见。谢谢。

咨询时间: 2021-04-26


回复:根据部门职责,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的认定和命名不属于应急管理部事权范围,建议咨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单位: 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回复时间: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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