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您好,请问:
1、涉及重大危险源和爆炸性化学品的装卸车操作人员和分析取样人员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改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和“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中的“储存设施操作人员”范围?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改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到的“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有无明确界定范围? 烦请予以明确答复,谢谢!
咨询时间: 2022-04-06
回复:“涉及重大危险源和爆炸性化学品的装卸车操作人员和分析取样人员”属于“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和“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中的“储存设施操作人员”范围。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中,《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里面“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 。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关注。
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一司
回复时间: 2022-04-12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牛马Next ( 苏ICP备17047105号-6 )
GMT+8, 2025-9-23 14:23 , Processed in 0.040766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