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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香水经营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咨询:我司通过海关进口批量香水,香水基本成分是SD乙醇39-C、香精、水等,闭杯闪点21℃,CAS号:64-17-5,包装规格是100mL瓶,香水CAS号为64-17-5,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为2568项的乙醇[无水]CAS号相同。该香水具有危险化学品属性,同时也是日用化学产品,咨询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咨询时间: 2021-11-16


回复:你好,请执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有关原则进行判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经鉴定有关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应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回复单位: 危化二司

回复时间: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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