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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的问题

咨询:领导好,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请问,1、联合生产装置的上下游装置之间设有切断阀时,是否可以将上游装置、下游装置分别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

2、同一装置规模较大,如合成氨装置不同工段间设置了切断阀,是否可以分别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

咨询时间: 2022-04-18


回复: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有关解释工作请咨询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科院,联系电话为010-84911220。

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一司

回复时间: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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