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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是否需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计提安全生产费

咨询: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标准平均逐月提取。加油站有汽油、柴油储存设施,但未达到重大危险源,是否需要按照该《办法》计提安全生产费?

咨询时间: 2022-07-18


回复:您好,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油站属于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应按该办法要求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感谢留言。

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二司

回复时间: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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