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尊敬的部领导: 我们这里社会救援队伍注册时,民政部门指定应急管理部门必须为其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相关条例要求,业务主管单位要对所主管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等事项切实负起管理责任。 我查询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材料,没有找到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对社会救援力量进行业务管理的依据。请问部领导,社会救援力量的主管单位是否必须是应急管理部门?有没有相关依据?
咨询时间: 2023-03-17
回复: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应急〔2022〕110号)要求,“民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有关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按照符合登记标准条件、符合本地区防灾减灾救灾需要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成立。”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
回复单位: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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