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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主语国际写字楼周围原本有畅通的环形消防车道。西北侧机械院小区于2019年在环形消防车道的西北角车道上建设了抬杆门和栅栏门,将环形车道的一角圈入其小区内,导致车道平时无法通行。消防队检查之后认为机械院小区在门口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消防车通行时可将门打开,因此不违反消防法中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求。按照此种解释,私家车临时停放、小商贩占道摆摊只要消防车通过时不影响通行就都不算违法了。请问可以这样解释法律么?
回复:
我国从1975年到2018年的各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都对消防车道有明确的要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也分别有相关规定,条文和消防规范基本一致。小区或者写字楼的环形通道需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属于消防车通道,不可以被堵塞占用;需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消防车辆及时通行。针对私家车临时停放情况,由物业管理单位依法依责驱离车辆,一时无法驱离的车辆由物业单位上报消防、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清拖处理;针对商贩占道摆摊经营的情况,由物业管理单位配合城管部门依法处置。
防火监督处
2021-08-06 16: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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