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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物中心餐饮店铺,就餐区是否可以使用明火

咨询:

您好,计划在北京购物中心开餐饮店铺,想问下烤肉、火锅业态,就餐区是否可以设置炭火烤肉、或炭火铜锅,是否有相关政策、条文限制?若可以使用,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回复:

您好,您所描述的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8.3.6条规定要求,营业厅内食品加工区的明火部位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应采用电加热器具,严禁使用可燃气体、液体燃料。


防火监督处

2022-07-08 18: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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