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地下一层原商场重新装修后,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资料,是否必须提供装修工程的消防验收合格单?办事指南的清单里没有要求提供,但线下窗口却要求提交。
回复:
您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无需提供消防验收合格单。如线下窗口要求提供可拨打12345反应具体情况。同时,总队工作人员已向您发送核查相关信息的邮件,请及时查看并回复联系。
防火监督处
2023-04-23 15: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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