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由北京市体育局制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公示的北京市《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服务规范》4.1.2 款,不得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开展体育培训活动。
但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4.3.4款,“儿童活动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应急管理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中第二款平面布置中第三条儿童活动场所“儿童活动场所不得设置在建筑地下或半地下”。
咨询正在公示征求意见的北京市《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服务规范》4.1.2款,是否违反相关强制标准。
回复:
儿童活动场所,指用于12周岁及以下儿童游艺、非学制教育和培训等活动的场所。应当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有个要求。建议向体育局咨询,《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服务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否包含儿童活动场所。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3-05-26 16: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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