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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疑惑

咨询:

尊敬的领导您好!这里我将反映一个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关于老旧小区充电安全隐患问题。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78条第五项规定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可目前4S店销售的新能源电动汽车都会配有便携式充电设备,即通过家用220v空调接头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既然能正规销售,说明也是复合国家相关法规的。于是老旧小区经常出现了从楼上“飞线”下来给新能源汽车充电,这又与物业条例不允许“飞线”充电相互矛盾。请领导拨冗给出一个解释。


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应的问题,“违规私拉电线”指的是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的行为。而正规新能源车充电设施的安装人员均是取得电工资质,并能按照法规要求,合规敷设电气线路,与直接拉根电线作为充电线的“飞线”行为是明显不同的。这个解释,希望能帮到您。


防火监督处

2023-06-07 16: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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