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单位拟委托一家单位对公司大楼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灭火器)和建筑电气防火检测(变配电装置、低压配电线路、照明装置和一般低压用电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请问提供检测的单位需要具备什么资质?是否必须在消防总队网站公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中?如果不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中,其对我公司进行检测和出具检测报告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谢谢
回复: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资质已取消,但需要选择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生效的机构进行检测,如选择的机构不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中,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无资质要求,也不需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中,按照《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1/T 065-2022)执行就行。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3-06-19 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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