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您好,《消防设施通用规则》(GB55036-2022)中10.0.2规定: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情况和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 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和最低配置基准应与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相适应。
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中5.2.1、5.2.2、6.2.1、6.2.2关于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及最低配置基准的条款已经被《消防设施通用规则》(GB55036-2022)废止,请问10.0.2条款应该怎么执行?谢谢
回复:
一、灭火器设置点是在配置场所内放置灭火器的地点,其位置和数量应确保配置场所各处均能被至少1具灭火器覆盖,没有空白处。 每具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应根据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灭火器类型和火灾蔓延速度等确定。对于危险等级高和火灾蔓延速度快的场所,以及重量大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尽量缩短其保护距离。
二、灭火器设置点的数量由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该场所所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决定。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根据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确定。每个单元计算最少配置数量应符合设置点位置、选型数量和灭火器保护距离的要求。
三、不同类型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同,有关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经试验确定。有关参数可参见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例如《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中对不同类火灾场所的最低配置基准。
火调技术处
2023-06-30 11: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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