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一些民居住宅户主擅自把原房屋设计安装的无锁木质双扇防火门更换为钢质防盗门,而且经常锁门,这个做法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应该坚决拆除,而且应该制定消防法规,居民严格执行。
但是我们看到很多这样的情况,在这次消防大检查中也只是把消防通道的杂物清除了,类似把防火门改为防盗门而且上锁的行为却没有要求更正。
我想知道为什么这么明显的消防隐患却在这次大检查中视而不见?我认为这样的消防隐患必须坚决消除,否则“长峰医院”灾难还会降临。建议消防部门把类似情况列入法规执行项。谢谢!
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防火门属于消防产品,消防监督人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XF588-2012)要求会对消防产品进行检查。
您提出的防火门改为防盗门的情况,如没有被检查到,可以通过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进行举报督办,属地消防监督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检查执法。
防火监督处
2023-10-12 10:34:39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牛马Next ( 苏ICP备17047105号-6 )
GMT+8, 2025-10-9 12:57 , Processed in 0.055063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