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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综合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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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请问:机场航站楼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米,是否属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并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


回复:

根据《铁路、交通、民航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协调会议纪要》的规定,机场航站楼消防监督职责由民航部门负责,建议您向民航部门咨询。


防火监督处

2023-11-19 16: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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