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根据《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中第二条款第二条规定:面向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场所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第5.5.8条款中规定儿童活动场所所在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和疏散楼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的规定。请问建筑面积为190平米的公共建筑的二层作为面向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场所,是否必须满足疏散门和疏散楼梯数量至少2个的规定?
回复:
您好,您描述的情况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1条“仅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条件,按照本条规范要求,建筑面积为190平米的公共建筑的二层作为面向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场所应设置至少2个安全出口。
防火监督处
2023-12-22 15: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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