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们是亦庄地区的项目,两个项目不是同期建造的,中间隔条马路,但是建设单位是一个。为方便运营管理,公司提出是否可以两个项目消防中控室合并成一个,或改为一个主控中心,一个分控中心。如果可以,是否需要重新申报消防验收?还需要其他手续吗?
回复:
您好,请结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3章基本规定中相关系统选型和设置要求,综合考虑集中报警系统的系统容量、数据传输、设备兼容性等问题,判断两个项目是否符合只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的条件,如涉及消防设施改造情况,应按规定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具体可咨询规自、住建部门。
防火监督处
2024-02-16 1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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